为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进一步扩大民主,广泛听取群众意见,把干部选好、选准,根据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》及有关规定,现对区委研究拟提拔任用和平级转任重要领导职务的2位同志进行任前公示。
张 艳,女,汉族,1973年5月生,天津人,中共党员,大学学历,现任区纪委副处级室主任,拟任区纪委常委,区监察委委员。
王东胜,男,汉族,1969年2月生,吉林九台人,中共党员,大学学历,现任区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副局长、检察委员会委员、四级高级检察官,拟任区监察委委员。
上述公示对象的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:自2017年12月16日起至2017年12月22日止。如对公示对象有情况反映的,可在公示期间向区委组织部、区纪委反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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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共天津市南开区委组织部
2017年12月15日